科学养犬,向不文明养犬行为说“不”
狗是人类的朋友,然而,不文明养犬行为,包括犬只随地大小便、犬吠噪音扰民等现象,却给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影响,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负担,对城市形象造成损害。
目前,开平市正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,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,市民有义务和责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城市环境。近日,记者走访部分市民和相关人士,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,他们指出了症结所在,也为解决问题积极献计献策。
走访不文明养犬现象时有发生
近日下午5时,记者在潭江边看到,不少市民在遛狗,大多数犬只系了狗绳,有犬只在路边石柱旁小便,狗的主人熟视无睹;晚上10时30分,记者走访新昌市场时,发现路上多处有狗粪。
接受采访的部分市民道出了不文明养犬行为对他们造成的困扰。
来开平市人民公园休闲散步的李先生说:“我们那栋楼有一户人养狗,而且养的是大型犬,经常能在电梯里碰见。这么大的狗在电梯里,我都不敢进去,只能等下一趟电梯。”
住在新昌公园附近的陈阿姨说:“我平时晚上吃完饭都会来人民公园散步,看到很多人来公园遛狗,绝大多数是带狗来大小便的,但基本上没人处理粪便,还有人遛狗不牵狗绳。”
在城区幕桥东路步行街清洁卫生的环卫工人何阿姨表示,她经常要处理路上的狗粪,每天要处理十几处。有市民反映,每天早上七八时,下午五六时,不少人专门牵狗外出在树下、人行道上大小便。
综合市民的反映,不文明养犬行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:一是遛狗不牵狗绳,让路人感到不安;二是犬只随地大小便,狗的主人不处理,影响环境卫生;三是在住宅小区内养狗,噪音扰民;四是大型犬进电梯,存在安全隐患。
问题:法规宣传及处罚不到位
今年5月1日,《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下简称《条例》)实施。《条例》第二十三条列出了在文明养犬方面应当遵守的规定,包括不得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危险犬;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;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,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;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;不得携带犬只进入人口密集区域;不得携带除导盲犬、扶助犬等工作犬之外的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及设有禁止动物进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等。
不文明养犬引发的问题引起了不少市民的不满。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及相关人士,大家普遍认为,首先是相当一部分养狗人士缺乏文明养犬的意识,不了解《条例》内容,对于自己的养犬行为管理不到位。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存在,一方面与个人的思想观念有关,另一方面也说明开平市关于文明养犬的知识普及、法规宣传还不到位,让犬主对于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清。
环卫工人何阿姨说:“处理狗粪是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难题,如今市民素质提升,以前常见的粘在路面的口香糖现在基本上没有了,小孩子吃完口香糖都会注意用纸包好再扔进垃圾桶。可是,很多养狗人士不知道要处理狗粪。”
其次,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不明晰,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也不到位。
《条例》第五十条规定,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由公安机关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,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,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的,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条例》实施4个多月以来,开平市的执行情况如何呢?
记者采访了环卫工人以及城管执法人员,他们表示,由于没有执法权,碰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只能进行劝阻,但是效果并不理想。
开平市公安部门则表示,接到报案才会出警处理,一般的不文明养犬行为,如犬只在公共场所大小便等情况危害较小,也很少有人报警。有民警表示,近年来,接到的犬类相关报案较少,一年只有两到三宗,主要集中在犬只伤人、扰民以及车撞犬三个方面。民警在巡逻过程中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一般以劝阻教育为主,市民都比较配合。
建议多管齐下加强城市管理
“不文明养犬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,破坏了市容市貌,影响了城市形象,规范养犬行为应该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,采用多种方式,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来抓好抓实。”开平市文明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。
针对不文明养犬的问题,各方进行了探索和思考,综合起来,建议从执法、宣传以及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入手,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。
走访中,不少市民认为,群众对城市养犬规范化管理问题关注度高、呼声强烈,作为立法者,应当具有前瞻性,结合城市特色和实际情况,汲取经验、突破阻力、大胆创新,让管理有法可依,让《条例》落到实处,让文明养犬观念深入人心;作为执法者,应当尽职尽责,守好阵地,同时,发挥主观能动性,多方联动,形成合力。
其中,《条例》对于一些养犬不文明行为的管理责任阐述为:“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以……罚款。”没有具体指明主管部门,存在执法主体缺位的情况。江门市司法局立法科与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指定主管部门属于属地管理,开平市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指定主管部门。一些热心市民认为,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,不文明养犬应该得到及时处理,开平市应根据实际,进一步明确养犬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,从而实现有效执法。
长期以来,国内许多城市养犬管理由公安机关主管,但此项工作主要属于城市管理范畴,与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、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等职责定位有一定差别。对此,深圳、杭州均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,明确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主管养犬管理工作,公安机关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,协同配合做好相关执法整治工作。这种以城管执法为主、公安机关参与的方式充分发挥了各部门优势,提高了工作积极性,又使得养犬管理各项工作配合得更加紧密、形成合力,有一定的借鉴意义。
《条例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违反本《条例》实施不文明行为,当事人自愿参加社会服务的,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。有市民认为,开平市应明确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,进一步丰富执法和教育的形式、手段。
实现城市养犬规范化,处罚只是手段,最重要的是培养市民文明养犬的意识,宣传教育要到位。记者发现,在蓬江区、江海区、鹤山市,许多住宅小区、电梯门口,都贴有文明养犬的知识和提醒,有的还贴有自律公约。有市民认为,开展文明养犬多元化宣传的做法值得开平市效仿。具体包括,在报刊、电视台、电台、小区电梯等刊登、播放文明养犬公益广告,利用城市主干道、口岸和商业区的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文明养犬公益宣传片,引导社区、街道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工作。
此外,社会综合治理也是形成文明养犬氛围的关键。“倡导文明养犬、帮助犬主养成良好习惯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。开平市将按照宣传引导为主、执法管理为辅,市民参与、社会共建的原则,鼓励和支持市民积极参与养犬管理工作,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、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,不断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和文明养犬意识。”开平市文明办相关工作人员说。
热心市民也为文明养犬给出了建议,例如,可以在城区设立社区养犬自治试点,发布社区、小区文明养犬公约,组织犬主进行文明养犬承诺,引导居民进行自我管理、服务。组建志愿者队伍,由志愿者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的方式,开展文明养犬宣传,普及文明养犬常识,提供相关服务;通过入户宣传、发放垃圾袋等方式,提高犬主文明养犬的自觉性。此外,可以发动群众进行监督,实行有奖举报,由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,形成舆论合力。
济南成立文明养犬志愿服务协会
今年4月24日,济南市文明养犬志愿服务协会成立仪式举行,标志着济南文明养犬社会化治理再次迈出坚实一步。该协会将陆续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,直接与社区养犬人建立紧密联系,帮助建立和进一步扩大养犬社区自治群体,进一步巩固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养犬社会化治理模式,推动文明养犬管理再上新水平。
郑州向小区居民免费派发狗绳
近期,郑州市有关部门在紫荆社区紫荆尚都小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。工作人员向市民普及文明养犬知识,提醒养犬人及时为犬只办证或年检,并在现场为有需要的犬只注射疫苗。活动还向市民派发文明养犬宣传册1000份、狗绳100条、狗碗100个、狗粮100包。